国家级实验室安全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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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区域行为规范



1.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储存食品、饮料等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做与实验、研究无关的事情。


2.整个实验室区域禁止吸烟(包括室内、走廊、电梯间等)。


3.未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将外人带进实验室。


4.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铭记急救电话119/120/110。


5.保持实验室门和走道畅通,最小化存放实验室的试剂数量,未经允许严禁储存剧毒药品。


6.离开实验室前须洗手,不可穿实验服、戴手套进入餐厅、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7.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结束后实验用具、器皿等及时洗净、烘干、入柜,室内和台面均无大量物品堆积,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实验台。


8.实验工作中碰到疑问及时请教该实验室或仪器设备责任人,不得盲目操作。


9.做实验期间严禁长时间离开实验现场。


10.晚上、节假日做某些危险实验时室内必须有二人以上,以保实验安全。


二、化学品的储存保管



1.所有化学药品的容器都要贴上清晰永久标签,以标明内容及其潜在危险。


2.所有化学药品都应具备物品安全数据清单。


3.熟悉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的特性和潜在危害。


4.对于在储存过程中不稳定或易形成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需加注特别标记。


5.化学药品应储存在合适的高度,通风橱内不得储存化学药品。


6.装有腐蚀性液体容器的储存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收集盘,以防倾洒引起安全事故。


7.将不稳定的化学品分开储存,标签上标明购买日期。将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试剂分开储存,以防相互作用产生有毒烟雾、火灾,甚至爆炸。


8.挥发性和毒性物品需要特殊储存条件,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储存剧毒药品。


9.在实验室内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用多少领多少。未使用的整瓶试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地方。


10.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工作服,戴防护镜,穿不露脚趾的满口鞋,长发必须束起。


11.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特别是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


三、有机溶剂的使用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


(2)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


(3)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如通风橱)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


(4)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


(5)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


(6)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表1为常用易然有机溶剂的燃点、自燃温度、燃烧浓度范围。


(7)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炸药),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


(8)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磨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静电电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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